主人每个月肯定有一天会来,那就是东大会的前一天。而他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,如果不是因为他得像贺伯勤,主人才不会多看他一。
随着时间的逝,病反反复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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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他命不久矣,这样一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人,能多看一主人就已经知足。
此生最大的妄念,大概就是他偷偷在她的小像旁边,添上了自己。
他不需要担心自己的份被人戳穿,因为她会挡在他前,把一切事理妥当。
每个月的那一天,他会觉得自己久违的,成了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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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啊,他怎么敢呢。
或者……等主人来时,再包些新的也来得及?
他撂未接通的电话,有些无奈地笑了笑,继续起来,“总是要来的,叁十不来,初一也会来,要不然就是初二、初叁……”他可以多包一些冻起来,冰箱很大,能放不知多少屉。
无喜无悲。
弥留之际,往事走灯一般浮现在前,他看到了很多不属于“自己”的画面……等他终于意识到什么的时候,那白光已经将他笼罩其中。
薄大馅,褶皱均匀,圆鼓鼓的喜人,大概能惹得众人垂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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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什么都不会,那样笨拙的人,竟然也学会了包饺。
他死于五年后的除夕。
原来如此……
他不能贪心。
但仿冒的他能得到她的一丝目光连,于他而言就已经是全然的满足。毕竟自己已经不年轻了,又笨手笨脚,主人不嫌弃他就已经足够宽仁。
当天夜里,海面上烟次第,他的病陡然恶化。
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扬起一抹笑,角一颗泪。
那张画他小心翼翼地藏起来,最后不翼而飞。他诚惶诚恐地偷瞧主人的脸,看了几番都什么也猜不,只是被结结实实地饿了叁天,直到奄奄一息才喂他一碗,仿佛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。
不过庸才天才都已经不重要了,因为每到那天,主人总会给他一些特别的奖励,他们会在外面用餐,或者一起去海边走一走。
他也真的好羡慕那个男人,主人一定很他,才会在全世界寻找他的替,让所有人都以为他还活着。只可惜他只是一个赝品,一个低劣的仿冒品,经过整形医师的千刀万剐,才能到九分像。
那一天他会穿上西装,扮成一个人,她会挽着他的手臂走那栋天大楼,开一场他听不懂的会议。他什么都不需要,只要坐在正中的主位就好。有时候他会觉得那些话和自己隔着一层玻璃,只要打碎就会知什么,但往往到了要关就会戛然而止,等再醒过来,他依旧是那个庸才。
这一生那么漫,终于要结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