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霆霄抬起手,溺的摸了摸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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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4章 第一选择
沈莞的新生活,也将从这里开始。
……
陆霆霄站在原地目送着,她小巧的影消失在视线里。
就算舍不得,也没有办法。
它叫了一声,似乎在问:主人你去哪里,为什么不带我一起?
沈莞在街边的报亭买了一份地图,拿着对陆霆霄说。
摇摇晃晃的列车,坐满了赶路的人。
陆霆霄跟在她后面,手里拎着的是她的行李。
作为母亲的她,这么说,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。
宽敞的大街,再重新修建后,自行车,已经不再是单调的代步工。
告别了家人,沈莞和陆霆霄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。
了山坡,后院去逛了一宿的老猫,叼着老鼠过屋脊。
“那你就先回队吧,我走着走去学校。”
一辆又一辆小汽车,穿梭着,就连鸣笛声都那么让她熟悉。
三个小时后。
沈莞就这么拎着包,照地图的线路,慢吞吞的走来了学校。
沈莞和陆霆霄一起,站在了省城的土地上。
街两旁商林立。
“这小分量,难不倒我。”沈莞决要自己走。
站在火车站,沈莞一边审视着这个城市,一边,即将在这个城市里。
沈莞故意虎着脸,走过去,原本总是一掌呼去的手,这一次轻柔的落在了。
陆霆霄弯着角,“那你可别走丢了。”
若是她自己,土一就土一了,反正也没有人认得。
家里的人,都用充满祝福的神注视着她,唯独那一只大狼狗。
它知沈莞要离开,圆溜溜的杏的盯着她。
沈莞门时,回看了一。
沈莞打开房门,从屋里走了来。
又“汪”了一声,它的狗绳被沈国良拽着,无法向前移动。
“你放心的上学去吧,你的店,还有你的狗,我都给你照顾着,你妈我就算在忙,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。”
“好吧,记着我队的号码,晚上8以后,可以打电话。”
“去吧,行李拎不拎得动?”陆霆霄将包裹递了过来。
省城对比县城的环境要闹百倍。
沈婉一拎在手里,嚯,别说,还沉的!
汪!
陆霆霄的那儿军装太显了,跟他走在一起,就不停的有人看。
“我哪有那么笨?”沈莞小小的白了他一,小脸上写着不服。
“地瓜,你听话,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。还有,我不在的时候,我的家人就给你了,要帮我保护好他们,知不知?”
别看沈莞总是凶它,可是在狗狗的心里,主人就算的再不好,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,最依赖的人。
从南到北也好,,从北到南也好。
列车看似古旧的绿外壳,里却蕴藏着蓬的生机。
陆霆霄得又好,沈莞常年在乡活,穿的又不是那么时髦,跟他站在一起,越发显得她土气了。
离开家乡,是每一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。
沈莞来到这个世界后,还是第一次离开县城。
雄鹰展翅,总是要飞的。
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,所以今天她走,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。
就是它,帮助社会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圆满迁徙。
沈莞为了证明自己可以,拎着包倔的往前走。
幸好她在乡常年活,已经锻炼了一力气,除了胳膊有酸,旁的没什么。
在这个充满商机的80年代,沈莞亲会到了,上辈的父母中的峥嵘岁月。
“嗯,等我到了学校,把号码告诉你,你没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。”沈莞握住他的手,轻轻的了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