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便是畜生,又或者畜生不如的玩意儿,向晓久都没有肆意凌的兴致。
最起码的,总要她觉着,自己再要活着,也只能将儿孙拖得快没活路了的程度吧?
多少百姓都没能一天喝上这么三碗粥?
是不容延误的步骤。
向晓久倒也不是存心待公孙兰的。
只不过像公孙兰这个等级的危险人,
还有一张比什么迷药都更要命的脸。
有一枪是直接横扫过去。
公孙兰现在别说和野狗争,就是给她一块狗喂到嘴边,她都咬不动了。
就她那么个连家里活计都不动的老婆,谁还乐意要她?
虽不是啥细粮粥,却也保证没霉没烂的。
而公孙兰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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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就是手段稍微不那么温和。
要活生生吞吃都不是其中最恐怖的一。
别看老婆没啥见识,神鬼志异乡间传说也听了不少,就从公孙兰手里接过那一篮栗的功夫,她都不知给自己脑补了多少死法了。
向晓久对她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须的。
只要壮劳力能保证天天能有这么稠的三碗粥,老婆能舍得只为了那么一篮栗,就把自己换了?
何况畜生不如。
连敲碎她满牙之后,都惦记着每天至少给她喝三碗粥。
抓捕到手之后,废除武功和其他一切可能被她作为武的倚仗,
向晓久觉得自己对公孙兰还是好的。
不用算她这个老太婆,也不用算几个还当不得劳力的小,
恰好扫落满嘴牙,顺带扫一张猪脸。
否则但凡有活路,谁会想死呢?
愿意要她的,天知是要准备将她怎么着?
远的不说,就说那个老婆,别说一天能喝到三碗,就是家里人——
公孙兰能恃之以行凶的,又绝对不只那一对还没来得及拿来,就直接被向晓久连着柴堆一并踩碎了的短剑。
甚至能仗着狗多势众将战败者也一并吃了。
还都是筷不倒的稠稠的粥呢!
不肆意凌畜生,并不代表要给畜生如同类一般的待遇不是?
便是要死,但凡不是实在没法了,谁还能乐意死在个连说话都听不明白的地界儿啊?
公孙兰还擅用毒,用药。
那生活得难到什么程度?
但还是那句话,既然畜生不如,那就活该畜生不如的待遇。
向晓久给公孙兰的十三枪,也并不都是突刺。
然而老婆还是把自己换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