颜夕:“……没有。你更帅气。”
以撒哼了一声,尾音带一股轻盈的上扬,像一只被安抚好了的猫。
博尔吉亚家族的老宅看上去很有些年头了,是一座占地千亩,包括后山前湖,因此说不清到底有多大的古堡。
古老厚重的岩壁历经风霜,又在岁月长河中经过无数次修葺,因此显露出时光悠久的古韵来。
轿车停在草坪前的广场上,仆人小跑着来开车门。天空正好飘起雨来,但草坪上生长着千年古树,枝繁叶茂华阴如盖,荫蔽了雨丝,让来往之人都多出两分从容。
在帝国变为如今和平的局面之前,其实经历过各方割据,漫长混战的黑暗时期。在那段时期中,很多有价值的古迹都被摧毁了,博尔吉亚家的老宅却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,它的存在就是这个家族对帝国意义的最好展现。
颜夕带来的礼物是瓷器。一只圆肚长颈青花瓷宝瓶,和一只掐丝珐琅墨蓝圆盘。模样非常精美,哪怕在帝国瓷器博物馆中,也少见这样精美的佳品。
奥斯顿大公珍重地将瓷器收好,也回馈了早已准备好的价值相当的回礼。
老宅中聚集了许多只能在新闻上见到的权臣贵族,似乎正在处理某个棘手的反叛组织,见以撒刚好回来,就将他也叫了过去。
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,颜夕在女仆长的带领下闲逛起来。逛着逛着,来到了一间屋子,听对方说这是以撒的卧室,她不由起了点兴趣。
她隔着门缝看了几眼,不太好意思进去,正要抬步离开,女仆长却率先温和开口道:“您要进去看一看吗?少爷很早的时候就离开家了,现在这个卧室中的东西,都是他少年时期留存的小玩意,您或许能更深入地了解他哦?”
她似乎看穿了颜夕的想法,解释道:“少爷说过了,老宅中的任何地方,您都可以去。”
即便以撒很早就离开了家,叛逆地加入了军队,但奥斯顿大公依旧为儿子偶尔的归家保存有一席之地。
卧室很大,看得出经常打扫,房间纤尘不染,书桌干净地倒映出窗外爬山虎晃动的叶片。
贴右面墙壁的一张高大的展物柜,里面横列着各种各样的奖杯、徽章。从物理知识竞赛,到星际机甲比赛,女仆长说大公从不要求他参与这些比赛,这是少爷自己的爱好。
他喜欢赢,而且一定要赢第一名。
可怕的好胜心……
颜夕发现自己对他的一个误解,她一直以为他学习成绩不太好。若是有这样聪明的脑袋,比起虫族横行炮火连天的前线,分明从事科研才是这类世家子弟最好的出路。
凭借优越的身家,占据体面的岗位,过不了几年就升职加薪,然后进入皇家学院或者中央研究院深造,这仿佛是一套贵族少爷们的人生模板,颜夕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,而且非常多。每个人都像复制出来般无趣。
以撒的头脑这么好,哪怕不去前线,他在科研领域应一定能取得令帝国瞩目的佳绩的。
为什么却选择了成为一个军人呢?是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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