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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4节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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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“就算证据不足,也不应该这么草率的自杀结论啊……”

只是,没有证据指证他而已。

警方也怀疑过最后离开现场的黑衣人。

但是,由于监控损毁,也没能找到那个人的落。”

我通过翻看易的手机,发现她家曾经有两条巾是挂在门鞋用的,与证室存档的巾完全符合。

——“有结果了?能证明正是杀害易的凶手了吗?”

——“算是吧!

——“哦?”

——“你说的没错。

李梦瑶听到林宇这话,沉默了一阵,最终还是决定把实话说来:

李梦瑶解释

他猛然起,问

林宇说的没有错,李梦瑶并没有辜负他的希望。

——“有些奇怪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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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此重新回到了现场。

林宇听到这个好消息以后,并没有十分兴奋:

运气好的是,由于那间房变成了凶宅,自从警方介以后就再也没有卖去过。

找证据这方面还是得靠在江城的李副队,毕竟她是近楼台嘛。”

现在不同了,从他的反应来看,他是凶手已经暴无疑。

——“找你能有什么事,你让我帮你办的事办好了。”

电话是李梦瑶打来的,因此他毫不犹豫的接通了电话:

这大意的有些过分了。”

第1063章 突发事件

我去检查了以前的证,并且查看了档案,其中有一条线索引起了我的注意

我也因为这条线索,怀疑凶手是临时起意杀害的易,并没有提前准备。

林宇听到这里,神立刻来了。

在梅德的帮助,我成功从死者家的门框上提取到了一枚指纹。

第一波人是正和两个年轻人,第二波人则是一个一黑衣的男

——“若放在如今,我们肯定会咬这两个嫌疑人不放啊!”

报案人告诉我,他记得很清楚,当年凶案发生时,在他报警之前,曾经有两拨人易家所在的楼栋。

同时,由于房间密封,无人,连三年前的指纹都没有消失。

他拿起电话一看,发现才刚刚凌晨五

这两拨人彻底离开以后,报案人好奇的上楼查看,却闻到了血腥气于是报警。

——“副队,有什么事?”

因此,可以断定巾就是就地取材。

既然没有提前准备,那显然在现场不可能完全不留痕迹。

因此,整个房间保持了原样,没有被动过。

第二天一早,他还在睡梦中时,电话就响了起来。

——“正如果有能力将现场清理净,使得三年前我们警方认定那是一场自杀案,又怎么会在门框上和死者衣服上留指纹呢?

就算这个证据无法证明正就是杀害逃逸的凶手,也能证明易在死之前见过正。”

林队曾经在现场发现过两条用来包裹凶手脚巾。

通过与档案中死者衣服上的未确认指纹和你提供的正的指纹比对,发现这些指纹都属于正无疑。

若是没有你提供的这些证据,我们无法通过观察确定正到底是不是杀害易的凶手。

——“这么明显的证据,当年为什么没有追查去?”

——“因为当初在现场检查来的自杀的证据,比他杀的证据要多得多。

林队所找的他杀证据,本不足以推翻自杀的结论。”

所以,我找到了当年的报案人。

林宇有些不解的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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