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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叹:“可是婚前来这么一张婚前协议,我一安全都没有了。我总觉得,程伟是在防着我,要不然立什么协议呢?”

然后,我还拿一篇临门前在网上搜到的新闻,和嘉分享。

我告诉嘉,如果只是作为承办他们婚礼的婚礼策划师,这件事我绝不会手,但是作为朋友,我可以代嘉将她的意愿转达给程伟,但在转达之前,我希望嘉考虑清楚,是否真的要将这些袒在程伟面前,如果一定要袒,那么最起码去掉第一条。

“只要你们夫妻关系平等,自然就有安全。你们对彼此有要求,也应对自己有要求,如果只是苛刻的要求别人,把你的聪明都用在对方上,而忽略了自己,那你整个人也会变得刻薄,不近人。”

最主要的是,一旦嘉决定让程伟看到这十几条附加条款,那么也就意味着,她将自己最尖酸刻薄的一面也赤的揭了开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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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嘉在日本的财产,和程伟在国的财产,分别属于双方独自享有,但在北京的共同婚后财产则为夫妻双方共有。

看完嘉的一连串补充,我脑里只飘过两个字:奇葩。

还有更离谱的公婆,要求准媳妇必须在婚前协议里保证,没有过堕胎史、生育史,和他人的纠纷……

我 说:“变心不仅是对男人的约束,也是对女人的。就算程伟能保证永不变心,你能保证么?就算程伟保证了永不变心,你就真的放心么?这个保证,难不是为了将 来有一天将它打破而存在的未雨绸缪么?如果你们真的相,就不应质疑对方,中国古话说得好,至亲至疏夫妻,意思就是,夫妻相,不仅要懂得亲密无间,也要 懂得相敬如宾。”

四、……

程伟要一起生活在中国,有各自的事业,就算你们结婚了,你也是个独立女,所以立婚前协议不仅对程伟是个保障,对你也是。”

一、程伟必须保证永不对嘉变心,一旦轨,将净

这篇新闻大概是说,一个上海姑娘要和男朋友结婚了,却突然收到公婆的婚前协议,称如果女方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前生一个男孩,并且了亲鉴定证实是男方所有,那么将会获得公婆奖励的八十万人民币。

嘉却始终绕不过这个弯儿,她思来想去的结果就是,让我代表她去跟程伟谈判,如果要签署婚前协议,那么必须加上以几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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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一旦将来离婚,而程伟为过错方,孩的抚养权将归嘉所有。

我跟嘉说,比起这些不合理的要求,程伟仅仅是要求双方财产在婚前公证,是绝对人化的。

嘉问我为什么。

五、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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