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时间推移,东边的太阳已升起半个天空,西边的太阳也消失在地平线内,天空碧空如洗,地面则是永远望不到边的黄沙。
米术道:“黑秃鹫,大型飞禽,浑身坚硬如铁,对能量具有极强的免疫力和敏感性,群居,性格暴戾,最喜欢居住在空气干燥的沙漠环境,活动范围不超过一千公里。
一群黑秃鹫由一只黑秃鹫王带领,黑秃鹫王战斗力极强,体型也不其他黑秃鹫大的多……”
在他面前,是那只被扒光了毛的黑秃鹫,此时黑秃鹫被他分解成数块,这是米术为了解这种生物所想到的方法——先杀一只,通过解剖学,对其身体各个器官进行分析,然后找到其要害。
“对付这种生物,想一击致命,可攻击徒手攻击其脖颈,或用大功率能量体打击其心脏部位。”
凌晓雨看着米术满手血迹,眉头轻皱,不过还是强忍身体的不适,轻轻坐到他的身边。
“你知道这东西的习性有什么用?难道我们还要留在这和它们继续搏杀吗?”
米术摇摇头,拿出塑料瓶递给凌晓雨:“喝下去!”
塑料瓶是凌晓雨刚刚喝水的那个,现在装的是满满一瓶鲜血!
凌晓雨脸色立刻变得雪白:“不,要喝你喝,我……打死我也不会喝这东西的。”
米术看她一眼:“你现在还没恢复,身体极度缺水,它能补充你身上流失的水分以及各种营养,至于我……”
他张嘴一笑,露出犹带几缕血丝的牙齿:“刚才宰杀的过程中,已经喝过了,放心,这家伙虽然不喜欢洗澡,但血的味道还不算太差。”
凌晓雨依旧摇头:“咱们可以飞出这片沙漠另找水源和食物,反正我不喝。”
米术叹了口气:“如果能飞,我早带你飞走了,咱们现在就在黑秃鹫的领地中心,这种生物有个特性,它们会在自己的领地范围内安放大量,一有外敌入侵,就会示警召唤大部队,咱们杀死的,就是哨兵中的一个。
经过刚才的事,黑秃鹫群一定会加强警惕,现在天上的流动哨兵至少是原来的五倍,加上它们对能量极度敏感,如果咱俩不想死,只能放弃使用手机,就是说,我们需要徒步走出这片沙漠。”
凌晓雨:“……”
她有心反驳米术的话,可无数事实证明,米术说的绝对是真的。
“那我也不喝,放心,我能走出这里的。”
米术一愣,显然很不明白凌晓雨哪来的自信。
凌晓雨笑道:“你不是说黑秃鹫的活动范围只有一千公里吗?这片沙漠空无一物,肯定无法提供这个群体生存所需要的食物。因此这一千公里的范围,我敢保证有一大半都不是沙漠。
刚才的黑秃鹫群从东方而来,看它们个个一脸满足的样子,应该是刚觅食完毕,而它们离去的方向是西北,我猜它们是准备归巢。
咱们刚刚从西方飞来时,我隐约看到北方有一团黑雾,想来应该就是它的巢穴,那里距离我们现在的位置差不多有200公里,也就是说,从现在向东,最多一百公里,就能走出去了。”
米术看着凌晓雨侃侃而谈的样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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